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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江湖的人大多有些怪。
这黄衫青年姓荆名无命, 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、与傅红雪有过一面之缘,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手中的一柄利剑。
他自己就是有古怪癖好的人。
荆无命好杀人,对于杀人的事情, 他总是很热心、总是不肯错过的。
不过他不爱杀一心求死的人。
在他看来,一心求死的人, 就好像是一坨砧板上的烂肉,剁开一块烂肉并不能带给他刺激,激起他身体的反应。他最爱做的, 就是让注定死在他剑下的人燃起生的希望, 然后再残忍地把这希望给掐断。
他杀孤松先生时,就是这样的。
因为只有在夺走这种人性命的时候, 他才会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兴奋, 才会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。
荆无命身上那种总是令对手欲呕吐的死气, 其实也在萦绕着他自己,他形成这样的怪癖,也许与此是有关系的。
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规矩, 那就是不杀孩子。
因为他瞧见孩子的时候,总会想到自己年幼时饥一顿饱一顿、被风吹雨摧的日子,那时若没有上官金虹将他捡回去, 他也绝不可能成为如今这柄锋利得令江湖为之胆寒的剑。
这也就是他那日为什么救傅红雪一命的缘由。
他在金钱帮这些年,杀的人不少, 见的怪人也不少, 实在是见怪不怪了。
但俗话说, 怪也是有不同风格的,有些是很低级趣味的, 有些却具有高级的趣味。
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一眼这只满身苍耳又披金戴银的傻鸟, 一时之间无法欣赏这种奇妙的高级趣味。
……不过他对人世间所有的趣味形式基本都不感兴趣。
他只对一个人付出了自己的情感。